郑召利,男,1960年12月生,祖籍山东邹城。2000年毕业于我校,获哲学博士学位。曾任我校哲学系副系主任、99905银河官方网站党委副书记、99905银河官方网站副院长。现为99905银河官方网站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我校管理哲学研究中心主任、99905银河官方网站文化教育发展中心主任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、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研究领域出版专著、教材4部。
联系方式: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光华楼西主楼,99905银河官方网站,200433
1978年10月—1982年07月在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学习,获哲学学士学位。
1997年09月—2000年07月在我校哲学系读研究生,获哲学博士学位。
1982年08月—1997年07月在宁夏大学任教,任讲师、副教授。
2000年08月至今在我校哲学(系)学院任教,2006年晋升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2019年担任全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认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。
马克思主义哲学、西方马克思主义、社会认识论
(1)《哈贝马斯与马克思交往理论比较研究》,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, 2005年
(2)《把宗教引入交往理性轨道——“911”事件后哈贝马斯宗教思想的演化与转变》,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,2018年
《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——兼论与马克思理论的相互关联》,复旦出版社,2002年。
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。
(1)《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——兼论与马克思理论的相互关联》获2004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二等奖
(2)2007年获我校学生工作一等奖
(3)2008年获我校学生工作特等奖
(4)2012年获上海市育才奖
(5)2013年获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(集体)
(6)2016年获我校本科毕业生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
(7)2019年获我校“钟扬式好老师”
(1)《哲学导论》(本科生课程)
(2)《认识论研究》(本科生课程)
(3)《认识论专题》(硕士生)
(4)《马克思主义哲学前沿问题》(博士生)